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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08:33:52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积极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聚焦“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现代农业”“推动文化‘两创’”“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共同富裕”等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加强创新理论阐释和应用对策研究,加快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和精品力作,为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四类,研究时限为一年,结项时间为次年1-3月份。

对于立项重大、重点课题,待鉴定结项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入选“泰安社科新秀”人员在本年度申请且获批立项的课题,将列为社科新秀专项课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其他专项课题为自筹资金或由委托方给予资助。

三、相关要求

1.参考选题所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择相关题目或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鼓励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和驻泰高校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专项课题为联合研究项目,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专题研究,由市社科联与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立项、结项。也可通过首席专家组阁、揭榜挂帅、新秀领题等形式,进行专项课题申报。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

重大、重点课题组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否则,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一式1份;由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一同报送科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4559208@qq.com)。

4.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2022年度课题未通过鉴定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迎雪

联系电话:19153803664

地点:J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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