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和《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我校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实践基地建设等。
二、立项条件
1.有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切实可行,申报单位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应符合立项范围要求。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各高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1月-2023年1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不受讲授科目、职称与教学年限限制。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1.我校限报3项。
2.鼓励高校间联合申报优秀项目。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经费。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按项目质量给予项目经费3万元左右/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研究周期。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3.研究成果。立项项目要求有相应的研究成果,并标注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4.结项验收。立项项目由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集中组织验收。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择优评审推荐,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93831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