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新时代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努力构建全环境立德树人新格局,深入探索文化“两创”赋能“五育”的实践路径,全面提升学校文化育人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坚持“五育”并举的基础上,开展学校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旨在集思广益,及时分享成功的研究经验和学术成果,持续提升育人质量,切实担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
二、选题方向
2024年学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强调问题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以下所列选题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选题应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1.新时代学校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
2.全环境立德树人与学校文化建设实践研究
3.教育现代化背景下品牌学校建设的实施路径研究
4.学校文化特色建设与品牌构建的实践研究
5.学校文化视域下的校长领导力研究
6.以学校文化为核心的学校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7.当地历史文化资源、习俗与学校文化建设融合的研究
8.开展社团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的研究
9.学校文化与校本课程一体化建设研究
10.学校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研究
11.高校构建特色学校文化体系的路径研究
12.教育信息化促进学校特色文化构建的实践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遵循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注重科研诚信,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3.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二)其他限定条件:
1.研究者最多参与申报2项专项课题,其中作为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每课题组研究成员以6人为限(含课题主持人);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已向其他科研部门申请课题立项的选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专项课题;
3.本专项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为1年,延期最多不超过半年。
四、申报数量
我校可申报5项课题。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重视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申报,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申报质量。
(二)专项课题管理工作执行《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凡在课题申报、评审、研究、结项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专项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组应严格按照既定研究计划落实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本年度专项课题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成果鉴定、结项验收工作由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将按计划开展课题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加强课题跟踪管理,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六、材料报送
(一)课题申请人填写《2024年学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93831304@qq.com。
(二)课题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课题申报材料专家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由规划办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4月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婵
电话:05386361232
地点:1J-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