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一)申报范围
往年校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均可申报。
(二)成果内容
教学成果应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结合新时代本科教育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在落实学校“四位一体双院制+特色模块”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完满育人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研究。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以及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方面(要特别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通过初筛,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数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突出应用效果明显,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获奖比例或数量。特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3.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
本届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家或省评估(认定)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2.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单位)推荐申报(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推荐名额),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4.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的成果,如无特别创新进展,不得重复申报。
5.第一完成单位党组织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6.申报者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可以主持申报1项成果,但可参与其他成果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成员人数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每人参与成果总数不超过2项。
四、申报及推荐数量
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不限名额,待教育厅下达正式通知后,学校将根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材料准备与报送
(一)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按照“个人(团队)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议”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包括:
1.《泰山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著作、教材,须提交样书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1项需提交纸质材料,第2至5项材料提供电子版材料。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1)纸质版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由推荐单位统一送至J2-121;
(2)电子版以“姓名-学院”命名,《统计表》以“学院-统计表”命名,由推荐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993831304@qq.com。
2.报送时间
(1)申报时间:3月19日-4月2日。
(2)评审时间:4月3日-4月11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2.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3.严格审查。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论证评议,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王婵
电 话:0538-6361232
邮 箱:1993831304@qq.com
办公室:J2-121
附件:1.泰山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泰山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报告
3.泰山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泰山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