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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5-04-21 14:32:5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积极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安排,围绕新型工业化、黄河国家战略、现代服务业、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应用对策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准研究成果,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二、设立类别和推荐数量

本课题限额申报,我校限额5项,校内申报每单位限5项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文化“两创”研究专题以及年度课题。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择优立项。根据经费情况,对部分立项课题给予一定资助,其余课题为自筹资金项目。

三、结题标准

结题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领导批示、论文和专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该符合学术规范,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

2.领导批示:呈报内容一般由现实现状、存在问题、外地可借鉴经验做法、对策建议等,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须提前报市社科联,以社科成果要报形式报市级以上领导或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并获得肯定性批示,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

3.论文、专著:论文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著作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所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须注明“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

四、申报须知

1.附件1《选题方向》主要规定的是研究方向,建议申报者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课题组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和管理,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3.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是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课题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变更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

4.对于高校与市直部门单位,以及高校内跨学科、跨专业,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联合申报的优先立项。

5.本课题原则上为当年立项,年底完成。确因特殊情况,难以完成的,须于结项前至少1个月,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或阶段性研究成果,所在单位审核报市社科联审批同意后延期。

6.对于时效性较强的咨政类课题,可参考领导批示类结项要求,随时报市社科联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时间:2025年430日15:00前,过期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式一份、各申报单位填写《汇总表》一份;

(2)电子版: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由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993831304@qq.com。

联系人:王婵

电话:6361059

地 址:J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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