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要求,作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顶层安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市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市委政法委、市社科联、市法学会研究决定,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泰山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为主题,开展一次征文活动。现就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统领泰安法治实践和法学研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泰山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多领域、深层次开展调查研究,突出时代性、理论性、前瞻性、应用性,努力取得一批既有较高学术价值,又对法治实践具有较强指导性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平安泰安、法治泰安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文化支撑。
二、征文要求
1.应征文章须为原创作品,须为未发表的新作,内容紧扣主题,观点新颖,视角独到,内涵深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有创新、有深度,做到文风严谨,行文规范,不涉及国家机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征文字数原则上不低于5000字,引文和史料准确并注明出处。大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一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4号楷体。各级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一)1、(1)等;作者名称放在大标题下面,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放在正文最后,均用小4号楷体;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仿宋体,注释用脚注,参考文献放在文尾。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各自提交的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坚定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确保论文正确政治方向。
三、组织推荐
1.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征文活动,广泛动员,明确负责科室,根据征文主题,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缜密思考,写出有观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讨文章。
2.对于提交的征文,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保证文章质量,不得从网上下载,不得抄袭。推荐的征文要填写推荐表,附在征文前面。征文及推荐表请于9月2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邮箱1993831304@qq.com,文件注明“XX(姓名)征文”字样。
四、征文评审及成果应用
1.征文评审。市委政法委、市社科联、市法学会将组织业内专家对征文稿件进行严格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编印优秀征文文集,对优秀征文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2.开展交流。适时举办相关论坛,邀请优秀征文作者参加论坛,进行互动交流,推动实现思想碰撞,进一步提升理论研究水平。
3.宣传推介。对评选出的获奖征文通过市委政法委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并优先在《法治泰安》杂志刊用;对于特别优秀的论文,向省法学会和上级有关单位进行推荐。
4.推荐课题立项。对评选出的优秀征文,纳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库,并在下年度课题申报中优先立项。
联系人:王婵
电话:6361232
地点:J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