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依据《泰山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泰山科技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对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和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
结项验收对象为: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1)
中期检查对象为: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2)
二、验收/检查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含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以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需与立项时的计划进行对比)、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含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以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需与立项时的计划进行对比)、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三、检查要求
1.自查。各课程负责人应根据立项以来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总结工作。成果须为课程负责人或成员所取得,成果取得时间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以后。报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初审。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一般不允许延期。如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充分的延期结项支撑材料,学院需严格审核,充分论证。
2.学校组织结项/中期检查汇报。所有申请结项的课程均须进行现场答辩,时长为8-10分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结果。结项评价结果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等三类。中期检查评价结论分为阶段任务已完成、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阶段任务未完成等三类。
4.整改要求。结项结果为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半年整改;限期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校级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资格,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中期检查结论为“阶段任务未完成”的课程,限期整改;限期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校级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资格,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要求
《结项报告》(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与答辩PPT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2月17日之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J2-121),请同步将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673496001@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XX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名称+负责人姓名+结项/中期检查材料”。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关于泰山科技学院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立项通知
2.关于泰山科技学院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公示
3.泰山科技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报告
4.泰山科技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报告
5.泰山科技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信息变更申请单
6.泰科党字〔2021〕23号关于印发《泰山科技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7.泰山科技学院教育教学项目支撑材料模板
8.泰山科技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