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科校字〔2026〕50号关于印发<泰山科技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送专业建设负责人拟推荐人员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专业建设负责人专业遴选范围仅限于学校正式设置的本科专业。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人选应为校内在编在岗人员,每个专业设一名负责人,不得跨专业兼任,教研室主任优先聘用。
二、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个人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研究审议,并在二级学院公示3天后报送教务处。
三、文件报送
1.报送时间:5月13日(周三)上午11点前
2.报送材料:纸质版最终拟推荐人员申报书(附件1,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签字盖章版)报送至2教121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PDF(签字盖章版))同步发送至邮箱673496001@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泰科校字〔2026〕50号关于印发<泰山科技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3.联系人:李贺 杨洋
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