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依据《泰山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泰山科技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对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和2025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
结项验收对象为: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1)
中期检查对象为:2025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2)
二、验收/检查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包含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以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需与立项时的计划进行对比)、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含2025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以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需与立项时的计划进行对比)、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三、检查要求
1.自查。各课程负责人应根据立项以来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总结工作。成果须为课程负责人或成员所取得,成果取得时间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以后,报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初审。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一般不允许延期。如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充分的延期结项支撑材料,学院需严格审核,充分论证。
2.学校组织结项/中期检查汇报。所有结项课程均须进行现场答辩,时长为5分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答辩时间为6月17日(周三)下午2点-5点,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中期检查项目不进行答辩,专家将针对所提交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出质询(预计专家审查材料时间为6月16日下午2点到5点,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
3.评价结果。结项评价结果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等三类。中期检查评价结论分为阶段任务已完成、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阶段任务未完成等三类。
4.整改要求。结项结果为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半年整改;限期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校级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资格,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中期检查结论为“阶段任务未完成”的课程,限期整改;限期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校级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资格,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要求
《结项报告》(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与答辩PPT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11点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J2-121),请同步将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673496001@qq.com,电子版文件包命名方式为“XX部门校级课程示范课程结项”,内含各课程子文件以“课程名称+负责人项目+结项”命名。
教务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