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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3 15:13:1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76号)文件精神,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我校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请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申报材料包括: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纸质版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7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申报人按要求于2023年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854559208@qq.com,纸质版暂缓提交。

联系人:杨迎雪19153803664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教务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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