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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1-17 11:46:4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科研工作安排,教促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任务。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为依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遵循《山东省教育发展 促进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益,推出高水平、有创新、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契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发展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聚焦“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着力建设制度更加完备、 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要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选题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侧重方向》(附件2),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选题。

三、申报要求

(一)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会员、专家,各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机构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等,均可参与课题申报。

(二)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统筹协调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以6人为限(含课题主持人1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三)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每单位申报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择优推荐,对超限额指标申报的单位,将不予受理。

(四)2022年度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已向其它科研部门申请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5,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受理流程

(一)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J3-30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54559208@qq.com。

(二)课题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推荐单位、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课题申报材料经教促会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由规划办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5月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联系人:杨迎雪联系电话:0538-60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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