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7月,原则上在每学期第15周之前开展。
二、主讲教师范围
2022-2023学年“远景优秀教师百万奖励基金”获奖教师、第二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获奖教师均需在本学年内开展至少一次公开示范课。
三、示范课要求
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突出产出导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教学,深化课程育人,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四、活动安排
1.示范课采用专场举办的形式开展,场地建议优先选择录播教室(东岳书院117室),以便录课后供教师观摩学习,每次示范课不得少于1学时。
2.“远景杰出教师”“远景特级教师”“远景优秀教师”获奖教师示范课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示范课教师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确定,并在开课前3-5天通过教务处官网公告栏进行通知。
3.“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第二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示范课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示范课教师与所在单位共同确定,并在开课前3天将示范课开课信息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讲课结束后,由组织单位召集听课人员进行评课,与听课教师分享示范课的成功之处,同时提出授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示范课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对教学能力提升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按照全体教师“人人参与学习”的原则,积极组织动员教师参加示范课听课学习,鼓励跨学科专业听课。其中,入职未满1年的新教师,一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4次,入职1年以上3年以内的教师一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2次。示范课组织单位做好听课教师签到工作。
2.听课教师在每次听课结束后填写《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并在听课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听课记录表》纸质版交至所在教学单位统一存档,《听课记录表》将作为教师听课的重要凭证。
3.各教学单位开展示范课活动期间,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有关领导、督导随机检查和观摩。
4.各教学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新闻稿发布在本单位或教务处官网,将《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各项活动材料及时整理,妥善存档。
5.各教学单位将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组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每学期第16周周五前上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6.主讲示范公开课纳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杨迎雪 联系方式:0538-6051500
附件:
1.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听课记录表
2.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组织情况汇总表
3.泰山科技学院示范课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