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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产教融合型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08 14:45:4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2〕19号)、《关于印发<泰山科技学院产教融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科校字〔2025〕129号)、《关于印发<泰山科技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科校字〔2025〕1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泰山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科校字〔2026〕65号)文件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产教融合型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国家、山东省深化产教融合系列政策文件,紧扣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依托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相关管理制度,以产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课程内涵改革为核心,推动行业标准、企业真实项目、前沿产业技术深度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通过规范遴选、重点培育一批高质量产教融合型课程,健全校企共建、共管、共评课程建设机制,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持续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

(二)企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五年及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政治素质可靠,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胜任课程教学,开展课堂授课或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践活动。

(三)课程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参与课程建设的企业教师至少1人。

(四)申报课程必须为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实训课程;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暂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三、课程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每个本科专业原则上应至少建成1门符合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的产教融合型课程。引导专业将企业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案例等优质资源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之中,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完善课程实训条件、改进课程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面向实际生产、实际岗位的适岗能力。在此基础上,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程度,推动产教融合工作落实落地,构建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机制,为应用型高校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二)建设任务

产教融合型课程从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出发,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1.校企共同制定教学大纲

校企双方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出发,建立岗位能力要求与课程对学生能力培养之间的对应关系,共同制定产教融合型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采用学校统一模板。

2.校企共同设计教学内容

校企双方结合产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先进技术等引入课程教学内容,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

3.校企共同参与教学实施过程

企业教师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教授理论、实验、实习等环节参与教学实施过程,参与教学实施的时长不少于总课时数的1/4。

4.校企共同进行考核评价

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正向激励作用。

四、验收要求

原则上产教融合课程建设周期1年,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依照产教融合课程建设质量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结题验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一份产教融合型教学大纲。应包含高校和行业企业教学内容,紧扣产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主流和前沿,及时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案例式教学实施、课程考核评价等内容。

2.一套重构的产教融合型教学设计。根据上述教学大纲编制能体现产教融合型特点的教学设计,鼓励以真实项目(案例)为载体,开展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和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一套完整的产教融合型课件。课件内容应充分结合行业产业的真实应用场景、应用经验、应用要求、实施规范和流程,以及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真实工作要素,体现课程内容的应用性和实践性。

4.一套真实项目的教学案例库。提交案例库整体介绍、清单及详细内容。案例库应包含足够数量的真实项目案例(不少于10个),覆盖课程主要知识点。案例需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反映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趋势。

五、申报限额

各二级学院严格组织初选,每个专业推荐门数不超过2门;最终认定立项名单以学校实际考评结果为准。

六、申报程序

(一)教师提交《泰山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申请表》(附件1)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进行评审后,每个专业择优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

(三)学校组织校内外行业专家、教学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建设。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要求

《泰山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泰山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9日上午11点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J2-121),请同步将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tskjxyjxjsyjk@163.com,电子版文件包命名方式为“XX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申请”。


教务处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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